每週一思:〈屬靈領袖的氣質〉(36)
張景祥 牧師
(雅各的屬靈生命)(完結篇) 2009年8月23日
在經歷過與上帝摔角的生命之後的雅各,又改名為「以色列」,於是這個名字就成為以色列族的開始了!
雅各的後半生算是幸福的,他常常經歷上帝的愛和恩典。但是有三件不幸的事發生在他的家。或許有人會問:「上帝怎麼沒有完全眷顧他呢?」我的回答是:其實其中兩件,第一和第三件事,是罪的結果和反應。讓我們來看看是怎麼一回事!
第一件、雅各唯一的女兒底拿,是一個不太被管束的孩子。正值青春期很喜歡亂逛─愛逛街,又會自己一個人亂跑。若男孩子還比較好些,如果是女孩子就不太好了!聖經說:他們全家搬到示劍城東,想在那裡定居,也買地,也建壇祭拜耶和華上帝了!可惜一件壞事發生了─底拿跑到示劍城裡去找當地的女子想交朋友,結果被城主的兒子示劍看上,強拉住她,強暴了她。事後,示劍想娶她為妻,就央求父親哈抹來向雅各家提親。雅各全家覺得羞恥,用計叫示劍城的男人要行割禮才可以。結果當示劍城的男人在割禮後的第三日,正疼痛時,底拿的哥哥西緬和利未拿刀劍將城裡的男人全殺了。後來所有兄弟乾脆全出來搶奪了全城的牛、羊及所有的財物。後來怕被報復,全家就搬逃離了該地。這在當時霸權的時代、無法治的時代,報復常常是當代人的寫照。但我們也可看出,雅各的生命雖改變了,但他的兒子們並沒有,和當時代的人一樣壞,在罪的掌控下,總離不開欺騙巧詐和兇殺。古代如此,今人又有何異呢?罪的結果就是如此。
第二件:雅各的愛妻拉結,當她在生下第二個兒子便雅憫時就難產死了!以致便雅憫乃是雅各的第12個也是最後一個兒子。而便雅憫的唯一同父同母的哥哥就是約瑟,他是第11個兒子。這兩個就成為雅各的最愛。但也因為有父親特別的偏愛,兄弟間也出問題了!就好像雅各和其兄以掃的故事又重演了一樣,而且演得更厲害。
第三件事:就是約瑟17歲時,奉父親之命去探視他兄長的牧羊。結果被兄長們當做奴隸賣到埃及,回來騙父親說:約瑟被野獸吞吃了!欺騙似乎是這個家族斬不斷的罪根,而且愈演愈厲害。
如果有人問:「這是不是罪的報應─因果相報啊?」好像佛教很注重且不斷在強調這一點。
其實聖經也有提到罪的報應,這是一種自然因果關係的律。有因就有果,不但如此,聖經也提及罪的蔓延性和遺傳性。這些講的有一點似乎和佛教相似。但其實,這不用講,人類在歷史上總是可以看見,而且在生活上可以經驗得到這些因果律。但基督信仰和佛教不同之處,至少有兩個極大的分別,就是:第一、因果報應是有,但使人犯罪的不是「慾」(七情六慾),而是墮落的罪性。譬如:「食色性也」這是孔老夫子說的,這一點正確,但使食、色這些本性壞的乃是罪。因此去罪而不是去慾,才是正本清源之道。因此如何使上帝創造人的本性不被玷污亂來,用在正途上的,是要處理罪的問題,而不是只有處理「慾」。
第二、人無法跳出罪的律、因果律,這是正確。但感謝上帝,祂賞賜了一條最高的律─叫「恩典的律」,可以使人逃脫出罪的律及因果律─那就是上帝藉著祂的兒子耶穌擔當了世人的罪,承擔了因果報應的惡果,而為世人開了一條又真又活到永生之路。人因相信、接受這恩典,可以破除罪的綑綁及因果報應,而成為蒙恩得救的人,而且生命可以被改變得更美、更璀璨,而免去永恆的咒詛,這就是福音。這也就是為什麼得著的人要傳福音之故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