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週一思: <蒙福之道>(五)
2010年05月16日 張景祥 牧師
上主日,我和弟兄姊妹分享一些新約聖經基本上的奉獻概念: 不是十分之一而已,而是百分之百的獻上。因為我們所擁有的一切,包括我們每一個人自己的生命,全權不在我們,而是在於那一位創造我們的上帝手中。換言之,我們只有「使用權」而沒有「擁有權」。因此,當我們在世上時應如何使用我們的生命、健康、才智、時間、金錢?如何安排優先秩序?以後都必須在上帝面前交帳!蒙恩之道即在此。試試看主耶穌講的比喻,有兩個很類似的比喻,第一個是在馬太25:14-30;另一個在路加19:11-27。
馬太所記載的比喻大意是說:
有一主人按每一個僕人的才幹,一個給五千兩銀子,一個給兩千,一個給一千。然後主人外出。過了許久,主人回來了,和他們算帳。領五千的又賺五千,領兩千的又賺兩千,他們各得主人完全相同的賞賜。只是那一位領一千的竟然把錢埋在地裡。結果,他被主人申斥之後,不但那一千兩銀子被取回,而且被趕出去!
這個比喻有幾個重點:第一、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才華、能力。才幹多的人就是被交待多,要多做些,多服事些。才華少的不必怕,只要忠心做,就可以了,因為將來在上帝面前的獎賞是一樣的。第二、自私、自利的、懶惰的(連把錢放在銀行,這麼簡單的動作也不做的)就要被審判。第三、我們現在所擁有的,都是被託付的,真正的主人是我們的神。第四、將來在審判時,任何理由,我們以為再正當,再好不過的說辭,在上帝面前通通沒有用!因為唯有「忠心」才是唯一可滿足主人的心之要求。因此我們能活多久?能做多久?50年、或100年均不是重要;做什麼事也不是重要!重要的是我們的態度、服事如何?
第二個是在路加福音的比喻,和第一個不太一樣。上一個比喻是當主耶穌在聖殿裡教導「末日之後的審判」時講的;路加第19章是主耶穌在未入耶路撒冷之前,眾人以為主耶穌要入城「得國」時,所講的比喻。內容是說:
有一個貴冑要往遠方得國,臨走之前,叫10個僕人來,各給一錠銀子去做生意。還有一些人恨他想破壞他得國之計劃。當他既得國回來,10個僕人和主人算帳:第一個用一錠銀子賺10錠,得管10座城為獎賞。第二個賺了五錠銀子,得了五座城為獎賞。有一個僕人把銀子包在手巾裡,被定為「惡僕」且「被定罪」。接著那些反對這貴冑的仇敵(這是指未來上帝國度的仇敵),全部被殺,被毀了!更有趣的是,那只有一錠銀子的僕人,被剝奪,交給那有十錠銀子的。因為「凡有的還要加給他,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。」
有幾個重點:第一、我們所有的人在得救的基礎上是一樣的—就如每一個人同得一錠銀子。但我們每個人必須在這得救基礎上,好好發揮來榮耀主,當我們願意如此做時,將來就有獎賞;僅僅得救者,就如把銀子包起來,到後來是很羞愧的。第二、凡是想破壞主耶穌的國後、掌王權的,都是國度和國王的仇敵,終末是會被審判、被毀的。
弟兄姊妹:我們是真的需要努力。因為我們是上帝國度裡的成員,更是主耶穌所設立的僕人、管家。無論在家裡、在工作場所、在教會,或我們所到之處,均是上帝為我們預備的「工作之所」。我們應好好發揮自己所長。同時,請我們也記得:不是十分之一的奉獻是夠的,而是百分之百的獻上。因此,不要分在家、在工作,那是「世俗的」;其實那也是「神聖的工作」。當然,當我們盡心、盡力、盡性而做時,特別把「主耶穌擺在第一位時」,我們心思意念就會不一樣,奉獻時間、能力、金錢也會不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