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週一思:〈死後生命的見證〉(         

20100801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張景祥 牧師

 

   聖經真是一本奇妙無比的好書,更是上帝真理所彰顯出來的話語,是寶貴無比,上帝自己啟示的寶藏。凡渴慕真理,愛慕上帝的人,一定會勤讀、研究這本真理的書。

聖經不但提及「兩種死」,如前文所述;聖經也提供了「兩種生」(其實是兩種生命)。第一種生,我們稱之為「自然生」。這是在上帝創造的法則之下,我們由父母之結合而有的生命。

第二種生─我們稱之為「重生」。這是主耶穌教導的真理─由聖靈重生的生命。讓我來描述這兩種生。

第一種生:這種生命是由父母由來,而這種生命可向上,一代一代追溯上去,其源頭是來自亞當和夏娃。那是上帝創造亞當和夏娃之後,上帝給予他們的生育能力,可以一代一代的繁衍下來。這種生命在上帝創造人類時,原來是很完美的,而且是不會死的。上帝最初的設計是要使這種生命延綿不斷,人類可以一直掌理上帝所創造的一切。可惜,這種生命在亞當和夏娃犯罪之後,罪進入了人心、進入了上帝的創造、進入了這個世界,於是這種生命就被玷污了。罪的工價,結果就是死。自那時開始,人類就會死了,且死後還有審判。而且這第一種生命─由父母生下來之後只不過能延續數十年,頂多一百多年,肉體會隨著老化,哀殘,最後枯竭。當肉體壞了之後,靈魂住不下去,就只好離開了,那就是肉體的死。很可惜,在還未犯罪之前,這種生命是完美的,而且是不會死的!換言之,第一次的生,後面有一個結果,就是第一次的死(肉體和靈魂的分開)

第二次的生,或說第二次再生,或「重生」。這是指一個人在主耶穌基督裡,因著相信基督,由聖靈重生。聖經說的很好:

「凡接待祂(主耶穌)的,就是信祂名的人。祂就賜祂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。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,不是從情慾生的,也不是從人意生的,乃是從上帝生的。」(約翰1:12~13) 主耶穌繼續說明這種「重生的觀念」給一個猶太人的官,名叫「尼哥德慕」聽。主耶穌說:「人若不重生,就不能見上帝的國…人若不是從水(代表耶穌的寶血洗除罪,藉著水洗禮表示“除罪”)和聖靈生的(這是指上帝的靈好像母親一樣給予一個永恆的生命之意)就不能進上帝的國。從肉身生的,就是肉身。從靈生的就是靈。我說你必須重生,你不要以為希奇。」(約翰3:1~7)

當一個人在基督裡,在聖靈裡重生了,有一個屬靈的生命賦予這個人,使之可以成長,會漸漸成熟,就有基督長成的身量(4:13)。換言之,成熟的基督徒是很像基督耶穌的。這就是第二種生。

好了!既然聖經提及兩種死、兩種生,讓我們來玩玩數字遊戲:如果有一個人只有生一次(由父母生下而已),他的結果是要死兩次─肉體和靈魂分離以及將來靈魂和上帝的愛永遠分離─這是兩次的死。

但,若是一個人生兩次─一次由父母生,一次在基督裡由聖靈重生。那麼這個人只需死一次(即肉體和靈魂的分離);而且這個死乃是進入永恆祝福的門檻,而不是咒詛。若是主耶穌第二次再來(世界末日時)臨到,而這個人還未死,那他就可以不必經歷第一次的死,直接進入永恆的祝福裡了!那真是好得無比。

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必須努力傳福音,邀請人進入基督耶穌裡面的理由了!